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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爸爸对自己录像而报警,并非“小题大做”

原标题:报警不是“大问题”,因为爸爸自己录的视频 “我父亲给了我家暴!请把他带走……”9月16日晚,重庆市沙坪坝区110快队民警接到13岁男孩蔷蔷(化名)报案。…

原标题:报警不是“大问题”,因为爸爸自己录的视频

“我父亲给了我家暴!请把他带走……”9月16日晚,重庆市沙坪坝区110快队民警接到13岁男孩蔷蔷(化名)报案。他告诉警察,那天晚上他正在做作业,他父亲突然拿出手机打了他一巴掌。蔷蔷的父亲说这孩子的行为很可笑。他在正常教育孩子,但没想到孩子会报警。(9月21日,《重庆晨报》)

据了解,蔷蔷的父亲在做作业时发现孩子的坐姿不正确,所以他用手机录制了视频,并计划让孩子自己看。然而,蔷蔷对他父亲的视频行为表示厌恶。在儿子的反抗和父亲的坚持过程中,矛盾产生了。其实在成年人的世界里,即使是亲戚朋友,未经允许就在手机上录音,也会被视为侵犯隐私界限,强烈的抵触情绪并不难理解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经常虐待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犯行为。”光靠拍照录像或者掌掴而不造成身体伤害,恐怕还不足以称之为“家暴”。但是,这个13岁的男孩有“反家暴”的意识,知道如何主动合法维权,但也值得表扬。

能和强大的父子俩相提并论的,是同时期发生的另一件事。9月14日,来自长沙的张先生报警称,他在对12岁的儿子(化名)进行批评教育时,儿子用玩具如意金箍棒打他的头部,打伤了他的眼睛。警察赶到时,宣萱解释说他不是故意的。而微博热搜中出现了“爸爸被儿子用金箍棒打伤倒地”的话题。

同样是14岁以下的男生因为父子冲突报警。一个是儿子认为父亲得罪了自己,一个是父亲认为儿子“打”了自己。在同样的“不合标准的家庭暴力”背景下,不难看出“反家庭暴力”的法律意识已经渗透到许多家庭。反对暴力对抗,用法律手段维权,已经成为一些家庭处理家庭矛盾的主要思路。

在家庭生活中,无论年龄、背景、生活环境,父母都不应该打孩子,孩子也不应该打父母。父母要尊重孩子,孩子也要尊重父母。面对家庭矛盾,选择法律途径解决是避免矛盾扩大,维护家庭和谐的好办法。孩子们不必因为他们的父亲冒犯了他们而被批评报警。

当然,公安部门的执法资源要用在最需要的地方。只有普通的家庭矛盾才会被警察解决,有浪费公共资源的担心。在这方面,社区工作者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。我们应该鼓励社区居民在遇到一般家庭矛盾时,优先协调社区力量,然后报警解决。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,家庭矛盾带来的伤害会小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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